关注|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湖南实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主动作为,抓统筹、强支撑、压责任、促落实,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以下简称“宅基地登记”)工作。

2020年8月,湖南省全部完成宅基地登记地籍调查,实现地籍调查全域覆盖。2020年11月,全省超额完成宅基地登记应登记发证率90%的工作目标。

截至目前,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总宗地数为1347.4万宗,已全部完成地籍调查,总调查面积为22.87万公顷,符合登记条件的有1024.91万宗,暂不能登记的有322.49万宗;已完成登记宗地数1021.35万宗,占应登记比率为99.65%,全部同步制发电子证照,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780.28万本。

高位推进,组织实施有力有序。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湖南省将该项工作列入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湖南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组建厅确权登记工作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完成调查工作底图制作和分发,建立工作进度统计系统,实施工作周报制度、分片调度督导制度。各市县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宅基地登记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和20件民生实事项目,统筹推进。

二是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住建、公安等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步调一致,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方法步骤,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分别做好登记发证、宅基地管理、建房监管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圆满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保障经费,落实人力。湖南厅专门拨出1亿元资金作为省级组织实施、工作底图制作和各县市区证书征订及奖补经费。各市县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惠农政策要求,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共622个技术标段公开招标,涉标的约27.4亿元,173个技术单位投入1.95万名技术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四是培训指导,夯实基础。工作前期,湖南厅分8期对全省800余名确权登记工作人员和1600余名技术人员开展政策技术培训,市县乡各级层层举办培训会,培训到村组一级,为市县整乡整村全域开展地籍调查打下坚实基础。2020年和2021年,湖南厅先后两次集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登记中心和牵头技术单位技术骨干340余人,围绕登记成果数据库、质检验收、成果验收、批量入库和登记平台业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授课和互动交流。

五是宣传发动,广泛参与。湖南厅印发省级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刊载政策解读文章,发布工作动态,为市县提供全面参考借鉴。各地层层召开动员培训会,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扩大了宅基地登记的社会影响。

因地制宜,地籍调查全域覆盖。首先,规范技术要求,确保调查质量。湖南厅制定了宅基地登记工作组织导则、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等技术规范,完善了组织、调查、确权、建库、验收的技术规范体系,为规范开展确权登记、提高工作质量提供了政策技术保障。

其次,明确技术路径,确保调查进度。自2020年3月起,各地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地籍调查模式,确定技术路线支技术队伍全面进场开展作业,全力推进地籍调查。其中,湖南省第一、二、三测绘院和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核工业地质局304队把每个项目都做成“样板工程”,带头实行标准化作业,及时指导其他技术单位作业。

再次,依靠乡镇村组,简化调查程序。湖南厅在汉寿县开展试点,探索“村组为主、乡镇为辅、技术指导”的组织模式,广泛推行“十步法”,通过整合简化调查、登记程序和内容,为全省确权登记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结合试点经验,湖南厅制定了工作组织导则和技术方案。地籍调查阶段全省10余万乡镇村组干部配合技术队伍开展入户调查、资料收集、指界、签字确认和申请询问等工作,为地籍调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力量保障。

压实责任,督查指导全程助力。一方面,加强工作调度。严格落实“省级一周一调度、市级三日一调度、县级一日一调度”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全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湖南厅建立了工作周报制度和全省动态展示系统,持续跟踪和定期通报地方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实施工作组分片包干调度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市州和县市区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加强工作调度,加快工作进度。

另一方面,开展专项督导。湖南厅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技术队伍开展地籍调查情况以及牵头技术队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例如,湘阴县建立了各乡镇标段工作任务进度对照表,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实施蓝、黄、红牌督查机制,将工作经费与工作进度挂钩。

与此同时,实施通报问责。全省各地均建立了考核通报机制,湖南厅下发通报,明确对未按工作计划推进的市县进行全省通报、区域限批、取消评先资格。各市州将确权登记工作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市区也逐级纳入了对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的年度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通报问责。如,长沙县、澧县通过“一天一汇总、一周一通报”的方式,对进度排名靠后的镇街和技术单位进行督导、约谈。

齐抓共管,登记发证全面推进。一是强化政策指导,破解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湖南厅与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对主体资格认定、超面积处理、无权属来源材料等相关问题作出政策指导。针对各地反馈普遍的政策技术问题,湖南厅多次专题研究讨论,在《湖南不动产》刊发了多期专题问答。各地围绕宅基地管理、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维护农民权益,有102个市县制定出台了政策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为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和下一步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强化技术服务,解决批量落宗和批量发证难题。湖南厅及时做好系统软件研发升级和部署,提供入库标准模板,印发批量落宗软件升级与服务清单,并督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对接,按期完成全省系统软件升级安装和使用。

三是强化质量保障,确保确权登记成果有效运用。全省分级做好技术单位自查、县局自检、市局验收、省厅抽检,加强成果质量把关,及时指导纠错补漏。为统一质检标准,湖南厅组织研究制定调查数据检查细则,研发了全省统一的质检软件和数据汇交模板。

入库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少数地方地籍调查数据丢失,地籍管理和质检不到位,系统批量入库数据有缺失或因变更、更正登记没有将数据修改到位。少数市县存在重复登簿、数据丢失、少数数据未入库的情况。

登记发证进度有待加快。市县纸质证书颁发进度缓慢,部分市县尚未缮证。有的缮证后则保留在乡镇未发放,还有少数证书在村组干部手中尚未发放。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宗地数较多,据初步统计,达到了总宗地数的23.91%。部分市县没有细化政策或制定政策不合理,未做到应登尽登。

做好数据入库汇交。湖南厅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本厅印发的数据库标准统筹推进数据库建设,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将全部地籍调查、全貌调查、农房三维和切坡临坡数据纳入地籍数据库管理,已登记的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管理,尽快完成宅基地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

加快登记发证进度。坚持“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加快审核登簿和缮证进度,通过送证上门、邮递到家等方式尽快将证书发放到村民手中。对于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将进一步分类处置,建立台账深入挖潜,特别是对于2020年7月3日以前占用耕地建房且符合一户一宅的,依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政策妥善处置,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登记颁证任务。

规范日常管理登记。加强全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持续做好农村新增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宅基地地籍调查,积极探索,建立从乡村规划、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执法到登记发证、土地征收的全生命周期协同工作机制,实施用地审批和登记在乡镇“一窗受理”,使日常登记发证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轨道。

《中国不动产》(月刊)创刊于2015年1月。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CN10-1292∕F,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2095-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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